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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伴去世房产如何继承?律师介入赢回房产5/8

最新修订

2023-07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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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代理律师:魏敏华

案件类型:合同纠纷

 

一、案件背景


原告与三被告系母子关系,原告丈夫在家病故。原告丈夫与原告在婚后申请宅基地建造两处房产,一幢是坐落于某区某年建造的房屋,登记在原告丈夫一人名下,该幢房屋后来有扩建。另一幢也是坐落于某区某年建造的房屋,该房屋当时办理了《建设用地许可证》,占地面积315平米,并申请了《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是以原告丈夫及被告王某2名义申请的。该房屋建成后当时未办理房产证,但办理了土地证,该房屋后来也有扩建。原告丈夫死亡后,原告与三被告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,各方无法达成一致起诉至法院。

 

二、律师切入点

 

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在原告丈夫死亡后,诉争房产的一半为原告所有,另一半应作为原告丈夫的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。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


由于原告丈夫生前未办理遗嘱、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,故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。原告作为原告丈夫的配偶、三被告作为原告丈夫的子女,均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,均有权继承原告丈夫的遗产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

原告除享有自己的一半房产份额外,应再享有原告丈夫遗产的四分之一份额,即诉争房产的1/8份额,故原告共享有诉争房产5/8的份额。剩下3/8的房产份额由三被告进行继承。

 

三、判决结果

 

原告丈夫名下位于某区房屋由原告吴某享有5/8的份额,被告王某1享有3/32的份额,被告王某2享有3/16的份额,被告王某3享有3/32的份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