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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为了钱财,不惜与朋友反目成仇

最新修订

2023-08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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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代理律师:王厚影
案件类型:侵权纠纷

一、案件背景


原告与被告于2016通过网络相识,双方逐渐发展为朋友,交往过程中被告曾向原告提出借款,因为金额不多,原告借了。每次借款后,被告都及时归还。因为原,被告通过支付宝交易,所以原告有被告支付宝账号。2016年,原告同学李某因向原告借钱,原告误将40000元转到被告的账号,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还款,但被告拒绝返还。


二、律师切入点


1.确认承担责任主体


律师引导原告提交被告人账号以及支付记录,认定为不当得利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。本案中,被告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收到40000元,且至今未予返还,造成原告财产受损。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40000元的诉讼请求,请求法院给予支持。


2.细算支付利息


被告至今未返还40000元,其应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,关于标准,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予以确定,关于起始日期,以起诉之日起算为宜。


三、判决结果


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被告支付原告本金40000元及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