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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寻衅滋事罪?

最新修订

2023-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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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衅滋事罪,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,起哄闹事,殴打伤害无辜,肆意挑衅,横行霸道,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。

 

经典案例:花某纠集满某(已判决)及被告人楼某找颜某2讨要赌债,见面后,被告人等四人对颜某2进行殴打,当时在场的颜某1(颜某2哥哥)和颜某2一起进行反抗,期间贺某持水果刀将被害人颜某1刺伤。

 

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:

 

1.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

 

2.追逐.拦截.辱骂他人,情节恶劣的

 

3.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.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

 

4.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

 

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:

 

1.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;

 

2.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。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;

 

3.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,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,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;

 

4.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。

 

法律依据

 
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: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 
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 
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 
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 
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;

 
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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